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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穿西方企业的“漂绿”谎言
2024-03-01 10:52:00

文章发表于《环球》杂志2024年第3期

戳穿西方企业的“漂绿”谎言

林屾

  所谓“漂绿”,是指企业管理团队围绕产品、服务或其实际运营的可持续性特征做出不完整、未经证实或完全虚假的声明。该种做法在化石能源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中尤为常见。

  当今时代,环保日益成为全球关注焦点,企业也更加重视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大型跨国公司,大都致力于塑造追求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积极公众形象。然而,实际上,一些西方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漂绿”行为成为其用来包装自己环保形象的常用手段。

  某汽车制造企业“柴油门”事件,某石化企业“漂绿”广告事件,某食品企业夸大塑料包装100%可回收事件,某仓储零售企业误导性标注“可降解”材料事件,某快时尚企业利用模糊性绿色术语促销事件……伴随着西方国家民众环保意识的显著提升,以及各国政府提交的《巴黎协定》自主贡献承诺期限逐渐临近,一些西方国家知名企业迫于业绩和社会责任的双重压力采取不同形式和程度不同的“漂绿”行为,近年来越来越多地暴露在公众面前。

  所谓“漂绿”,是指企业管理团队围绕产品、服务或其实际运营的可持续性特征做出不完整、未经证实或完全虚假的声明。该种做法在化石能源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中尤为常见。

  在欧洲,根据绿色和平组织2022年的一份报告,尽管欧洲的石油巨头企业做出“承诺”,声称要通过去碳化来减少排放,并承诺使用可再生能源,但它们仍继续大规模投资于化石能源开采活动。

  “漂绿”行为误导了消费者、投资者和公众,助长了以虚假方案应对气候危机的不良风气,延误了绿色低碳举措的落地,也破坏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共识与互信。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指出,“漂绿”行为的风险远比气候危机自身更大。

  一、如何“漂绿”

  联合国官网发布的“漂绿”的7种常见手段包括:企业声称正按计划将污染排放减少至净零,但其实际并未采取可信计划;企业故意对其运营或所用原材料含糊其辞,不作具体说明;企业故意使用所谓“绿色”“生态友好”等无标准定义,并标注误导性标签;企业宣称其微小的绿色改进会产生重大影响,并宣传其实际上仅符合最低监管要求的产品已显著超越绿色标准;企业过分强调其产品的某一环保属性而忽略其他不良影响;企业声称规避了某非法或非标准做法,但上述做法与其产品无关;企业仅宣传产品的可持续属性,对整个生产过程是否可持续闭口不谈。

  日本东北大学和京都大学2023年的一项研究认为,雪佛龙、埃克森美孚、英国石油公司和壳牌公司在最近的年度报告中更频繁地使用“气候”“低碳”和“转型”等术语,并围绕脱碳制定了战略,但在清洁能源方面大多止步于承诺,在业绩上仍依赖化石能源。

  该研究通过分析2009~2020年的数据发现:英国石油公司和壳牌公司对外宣称誓要减少对化石能源开采项目的投资,但近年来却增加了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面积;埃克森美孚在这10年中没有生产任何清洁能源;尽管英国石油公司的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是四巨头中最大的,但也仅为2000兆瓦(MW),规模只相当于大约两个大型燃气发电厂。

  国际非政府组织“全球见证”2023年的一项研究发现,尽管遏制“漂绿”的呼声越来越大,但壳牌公司和英国石油公司仍继续宣传与其核心业务实践相反的环保叙事,并得到相关媒体支持。

  比如,在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于2021年底发出警告,要求排放企业停止做出误导性的《绿色声明准则》环境声明后,2022年英国石油公司在部分社交媒体上投放涉嫌“漂绿”广告的金额同比增加了1倍多。

  再比如,壳牌公司在某社交媒体上发布涉嫌“漂绿”的广告,而没有按照平台的要求披露这些广告与环境政治议题之间的关联。经过整改后,重新发布的广告虽然有所调整,但核心信息与此前基本保持一致,该社交媒体继续从这些涉嫌“漂绿”的广告中获利。

  美国《国家》杂志2023年刊发了一篇题为《如何对化石能源行业进行“漂绿”》的评论文章,文章揭示了全球许多主流英文媒体或出版物,如彭博社、路透社、《经济学人》、《金融时报》、《纽约时报》、《政客》杂志、《华盛顿邮报》等利用其声誉来销售保护污染者和误导读者的软文。路透社甚至公开在有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的报道中为化石能源企业提供“气候叙事”。

  英国环保组织“地球之声”2021年的一项调查揭露了化石能源企业的“漂绿”行为,涉及雪佛龙、德拉克斯、埃克森美孚、挪威国家石油公司、英力士、莱茵集团、壳牌和道达尔等9家化石能源企业。

  研究发现,这些企业经常歪曲宣传其活动具备可持续性,避免透露其温室气体排放总规模,夸大其清洁能源投资,并推广商业上未经证实的“解决方案”以持续生产化石能源。这些企业花费巨资宣传其象征性的低碳项目的同时,也试图通过各种手段努力粉饰其化石能源业务的环境友好形象,维持甚至扩大其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等核心业务。此外,这些企业宣传的自身净零排放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很少与《巴黎协定》的目标相一致。

  二、为何要“漂绿”

  驱动上述西方国家化石能源企业“漂绿”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政府和社会舆论的压力、经济利益驱使、政策监管不力、公众认知不足等。

  通常,这些化石能源企业能够通过生产、销售和服务等对全球经济产生重大影响。也因此,这些企业普遍受到来自政府和社会的压力,要求它们采取环保措施或减少排放。然而,出于经济利益考虑,这些企业很难愿意主动放弃化石能源所带来的巨额利润。

  西方许多国家的政府对化石能源企业的监管不力,也导致这些企业并不担心由于“漂绿”行为而受到惩罚。而且事实上,一些政府组织本身就与化石能源企业有着密切联系,这也为企业的“漂绿”大开方便之门。

  例如,欧洲议会2022年同意将天然气纳入《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使原本作为防止“漂绿”标准的分类法成为“漂绿”的推动者。此外,媒体在塑造政策制定者和公众对气候问题的理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许多西方主流媒体为了商业赞助不顾声誉损失,发布有利于化石能源企业“漂绿”的各类软文,反映出舆论监管的缺失和反向助推。

  此外,公众对可持续性的认识不足也是导致“漂绿”行为的原因之一。许多人对可持续性的理解仅停留在表面层次上,认为只要使用可再生能源或减少排放就是可持续的。因此,他们往往很容易被化石能源企业的虚假宣传所欺骗。

  三、对“漂绿”说不

  为应对上述企业的“漂绿”行为,包括国际组织、各国政府、企业等在内的社会各界正在探索新的出路。但相关措施仍需持续加强和完善。

  从联合国层面看,一是成立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高级别专家组,负责为企业、金融机构、城市和地区的净零排放承诺制定更有力、更清晰的标准,并加快实施。该专家组编制了《诚信至关重要》报告,提出了10项可信、负责任的净零排放承诺建议,并详细说明了实现净零排放和应对气候危机的每个阶段需要考虑的事项。二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发布了“认可和问责框架”和“实施计划”草案,落实专家组的建议,加强透明度,最大限度提升气候行动承诺、计划和过渡进展的可信度。

  从政府层面看,西方国家政府既然要塑造本国全球“减排先锋”形象,就必须认真对待其“金主”化石能源企业的“漂绿”行为、回应“票仓”民众的环保呼声。特别是,督导本国减排主体切实履行自身在全球范围的减排义务,接受本国民众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监督。

  在具体措施上,比如加强规制本国减排主体的力度,用更科学、多元的政策措施、立法或投融资奖惩机制“挤出”排放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漂绿”水分;

  引导本国主流媒体,约束限制其对本国减排主体“漂绿”行为的粉饰与谎言,如引入类似烟草广告中的禁令和健康警告,防止化石能源企业通过欺骗营销误导公众;

  要求相关企业编制碳排放、生物多样性影响等方面的清单报告,用以衡量和报告企业运营对环境、气候等领域的影响,接受国内外监督;

  以准自然实验方式量化评估相关企业行为,如衡量相关企业特定减排努力或投资前后的影响,并比较在反事实的情况下会发生什么,从而提炼甄别出企业减排行动与其绿色贡献之间的因果关系。

  从消费者层面看,首先就是要了解更多信息,如了解常见的“漂绿”手段以及什么是可持续做法和产品,这对于甄别和规避“漂绿”至关重要。同时做到理性消费,多花一些时间去研究并选择那些由负责任地使用资源并致力于减少排放和浪费的企业的产品。消费者可以查看该企业是否遵循联合国气候和可持续倡议,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奔向零碳”行动、《时尚产业气候行动宪章》等;以及产品从原材料提取到产品最终处置的生命周期对环境、气候造成的影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