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日本以科研项目推进本国北极政策的实践及启示
2023-01-11 12:32:00
日本以科研项目推进本国北极政策的实践及启示
周颖昕
  近年来,日本通过执行北极地区研究推进项目(Arctic Challenge for Sustainability, 以下简称ArCS)等,在科研项目推进过程和成果应用中,注重充分落实日本的北极政策。日本的北极研究并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其科研成果既为本国的北极政策提供了学术资源与理论支撑, 也为其参与北极地区的国际治理提供了路径与工具。从2015 年延续至今的ArCS项目,在日本提出国家综合性北极政策之后,起到了推动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合作研究的效果, 表现出鲜明的贯彻国家政策、维护国家利益的特点。借鉴日本北极研究项目的经验,有助于制定我国的北极研究项目指南,推进做好北极事务建设性的参与者、合作者的角色,实践尊重、合作、共赢三大政策理念,实现我们的北极政策。
  一、日本以科研项目推进本国北极政策的实践
  (一)将参与北极事务定义为重要海洋政策,北极科研项目与外交政策相结合
  北极气温快速上升引发剧烈的环境变化,呈现出多种综合连锁效应, 北极作为新兴场域的形象逐渐显现。日本的经济竞争条件和战略环境发生变化,参与北极地区治理逐渐成为日本海洋政策的重要课题。2020年11月, 日本的北极事务大使三好真理在北极理事会高官会议上表示,日本参与北极事务最基本的理念集中在三方面:科学调查研究、可持续的经济利用、法制的建构与强化。2022年7月,日本内阁府综合海洋政策本部公布的《综合海洋政策本部参与会议意见书》中, 在有关海洋安全保障政策的环节, 提出应推进北极政策,建造北极科考船,营造有利于收集、利用、共享北极观测数据的环境,开展单独的应用于未来航行海域的调查。
  日本以往进行的北极地区研究项目的目标,多集中在阐明北极变暖的增幅机制、产生全球影响的原理,探索北极脆弱的环境下的平衡机制,研究连锁反应如何产生并蔓延开来的问题上。近年来,北冰洋海冰的急剧减少提升了利用北极航道、开发北极地区油气资源的可能性,吸引了包括日本在内的非北极国家的普遍关注。2015年10月, 日本内阁府综合海洋政策本部公布了综合性政策文件——“我国的北极政策”,这是一项与“积极的和平主义”外交理念相契合的支柱性政策。文件提出应依托日本在科学技术方面的优势,以学术贡献为主要手段,形成日本风格的北极治理参与模式。文件要求ArCS应从根本上加强北极研究的国际合作、与利益攸关方的联动,通过在北极地区的调查、观测和研究,回应政策层面和社会层面对项目的期待。
  (二)设立国家重点资助的北极研究项目,专门设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议程
  2015年9月,ArCS经日本文部科学省公开招标后确定立项资助,以国立极地研究所、海洋研究开发机构和北海道大学三家机构为中心展开,是日本关于北极地区研究的国家级旗舰项目,执行期从2015年9 月至2020年3月,历时4年半。ArCS完成后,北极地区研究加速项目(Arctic Challenge for Sustainability Ⅱ,以下简称ArCSⅡ)仍以上述三家机构为牵头单位,另有19家大学和科研机构参与,从2020年6月开始执行,计划在2025年3月完成项目。ArCSⅡ是ArCS的延续项目,皆以自然科学为中心,同时包含了人文社会科学等领域的研究,肩负着为日本的北极政策提供支持的使命。
  ArCS首次在日本国家级北极研究项目内专门设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议程,将“北极的人类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作为8 个国际共同推进的研究议程之一。这一主题的研究目标在于, 将整体的研究成果广泛有效地传达给利益攸关方, 向决策者提供有利于北极地区可持续发展的人文社会科学的认知。ArCSⅡ继续以寻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之道为目标,确立了4个具体的跨领域研究的战略目标:利用先进的观测系统, 把握北极环境变化的实态;提高气象气候预测水平;评估北极地区自然环境的变化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把为北极地区可持续发展取得的研究成果,运用于社会实践,提出法制对策。在4个战略目标之下设立的11项研究课题中,有2 项完全属于社会科学:设计约束力强的国际制度, 为维护北极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日本的贡献;全面阐释日益复杂的北极地区政治,为日本的北极政策做出贡献。
  (三)战略性建设国际合作观测基地,通过国际组织平台渠道参与北极治理
  日本国立极地研究所从1991年开始,利用位于挪威斯匹茨卑尔根岛新奥尔松的观测设施,开展北极地区的调查观测研究。ArCS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些地区因无法观测而缺乏数据区, 需要通过国际合作消灭观测空白, 才能达到准确把握现实情况开展精确预测的目标。日本与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挪威、丹麦5国合作,在北极地区设有10个研究基地,使其成为学者开展当地调查和观测的落脚点。在ArCSⅡ执行时期,又增加了1个基地。通过基地观测获得的各领域的数据,由北极地区大数据系统(A D S)进行收集和公开,还用于支持当地学者和国际合作的研究工作。2021 年进入ADS的访问量约359万次,其中海外访问占80%。日本的“我国的北极政策”提出要在北极圈国家内战略性建设研究观测基地,ArCS建设的国际合作研究基地可视为对国家政策要求的响应。
  日本通过执行ArCS,向北极理事会等与北极相关的国际组织派出专家,将其参与过的国际组织内部讨论的兴趣点、规则制定的讨论意见等,传达给日本国内的学者和政府机构,有助于日本国内迅速面对并及时思考解决相关问题。在5 年的ArCS执行期中,日本向北极理事会的19个工作组、专家组等,共计派遣65次86名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专家。可以说ArCS承担着联结日本政府机构与北极国际组织的任务,专家将国际组织的相关工作过程与内容传达给政府,政府再面向国内提出北极政策的指导性意见。
  (四)从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视角,重点关注北极航道的利用和可持续的经济开发
  进入21世纪后,北冰洋的海冰迅速减少,船舶的航行区域和航行时期扩展的可能性大增, 随着国际船舶燃料和海运运输费用高涨, 北极航道的吸引力不断增强。北极航道商业利用的可能性、航行安全性和稳定性、海冰减少的进程等动向,成为日本的北极政策极为关注的事项。日本于2011年开始执行的“绿色” 北极项目,顺应启动商业利用北极航道的发展方向,研究分析了俄罗斯航运管理制度修订带来的影响、扩大利用航道的背景、海冰持续减少的环境特征、商业利用的可行性等课题。执行ArCS期间,项目利用卫星等获取实际航行样态, 结合分析海冰对航行难易程度的影响,展示出了北极航道的航行模型,这有利于航运部门选择航运的货物种类和计算运输成本。
  “北极的人类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这一主题由人文社会科学学者负责,他们还作为研究合作者,参与其他自然科学主题的研究活动。项目主张在计算成本与收益时,不仅要考虑环境和技术成本,还应同时思考开发活动将来是否仍可持续进行。ArCS在俄罗斯的萨哈共和国、丹麦的格陵兰岛、美国的阿拉斯加开展田野调查,从人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的视角,具体分析包括经济开发在内的社会变迁对自然环境、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等问题。
  (五)充实参与北极国际治理的内容,提升本国在秩序维护与制度建设中的影响力
  日本正式参与北极国际治理研究的起点,始于2009年日本向北极理事会提出成为观察员国的申请。随着相关国家陆续宣布并执行有关北极的主张,日本认为北极地区有可能成为资源民族主义下进行利权争夺、发生冲突的地区,甚至可能使原本属于公共财产的地球环境恶化,陷入使共有资源枯竭的“公地悲剧”。基于这种认识,ArCS主张为了振兴区域经济,提高日本在国际上的存在感,应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需要相关机构依据学术部门提供的信息和专业意见, 回答日本在北极的国家利益是什么、以何种方式保障国家利益、如何实现日本参与对北极的国际治理等问题。
  现有的国际法制约与规范着国家、国际组织等主体在北极的行为,但北极迅速而重大的环境与社会变革正在提出新的需求。ArCS重视极地国际法政策的研究,具有实用主义、目标指向性的特点。ArCS提出应在北极地区建立“法治”理念,以国际法政策框架推动北极科学的进步;日本则可以提出为北极量身定制的国际法政策提案,为推进“法治”和促进国际合作做出贡献。ArCS 把北极地区的“法律秩序”和“制度”设为关键词,设定了5个研究议程:对以北极理事会为中心的、创建北极国际法律秩序的相关组织的研究;北极国际法律秩序的核心课题即北极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研究;北极科学与北极国际法律秩序形成之间的关系研究;原住民在北极国际法律秩序形成中的作用研究;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基础的、北极特有的规范、制度的推广研究。
  二、对我国以科研助力推进北极政策的启示
  (一) 通过多边平台合作,共同为北极治理做贡献。中日两国同时于2013年成为北极理事会的正式观察员,都以参与理事会的工作组和专家组等形式,积极与理事会其他成员开展合作,参与北极地区的治理工作。起始于2016年的中日韩北极事务高级别对话机制,使两国确认以规则为基础维护北极和平、稳定和建设性合作的重要性,共同认识到科学研究方面开展合作的重要性,已经确定促进科学研究是两国合作的优先领域。中日两国在科研领域存在丰富的合作潜力。
  (二)支持开展符合本国需求的科研项目,让科研成果成为推行本国北极政策的重要支撑。通过科研工作的推进, 提升中国对北极的探索与认知深度,探寻保护与合理利用北极的独特之道,参与构建以共赢为目标的北极合作框架。例如将我国的“一带一路”倡议与参与北极治理、开发利用北极航道相关研究结合起来,让科研为提升我国在北极事务上的话语分量、支持我国企业参与航道的商业化运作、追求北极地区开发利用的可持续性等方面提供参考。
  (本文发表于《中国发展观察》2022年第11期。)